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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之路与思考
更新:[2008-9-8]   来源:[本站原创]

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之路与思考

(2008年7月16日在自治区贸易行办协会工作座谈会的发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各行业相继成立了行业协会和行业商会。新疆洗涤日用化妆品企业协会与自治区工商联食品行业商会于2003年成立至今已5年之久,始终坚持党和国家对发展社团组织的方针与政策,开展自我办会、自我发  展、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多年来在政府各级主管单位的指导下,为会员企业的健康发展做了很多的协调与服务,在规范行业作风、加强行业自律、反映民企民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当好政府职能助手与搭建政企桥梁行使着他们的使命。

    近年来伴随着行业内企业在商贸流通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协会为企业在发展中的协调服务中深深感悟到以下几点:

    第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由于我们两会属特殊行业,在首府商贸流通领域中如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经济纠纷,其主要表现在零售终端与供应商在发生购销业务过程中涉嫌滥用其优势地位,采取控制供应商的结算货款等手段,向供应商强行索取如:“进场费、条码费、端架费、堆头费、花车费、新品录入费、特殊商品陈列费、DM广告海报促销费、节庆费、店庆费、中秋月饼摊派费、货款结算扣率费、返佣金、服装费、夏季旅游赞助费、扫学费、装修费、保证金、理货费”等等。卖场巧立名目收取的各种费用实际是假借进场费、条码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强行向供应商收取本不应当承担的费用。而上述费用均未在实际经营中发生,而是商场、超市、酒店、药店等为了增加其利润,利用其控制供应商应收账款的优势,强行索取的非赢利性利润。而且收取的各种费用大多不出具发票和收据,采取直接从应付账款中扣取的手段。这实际上也是偷漏了国家的税收,此种诸多的行为已经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的原则,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导致了商业欺诈行为的频频出现,供应商企业堪不重负,使得一批批中小弱势企业面临生存与发展的困境。

    第二、做好企业的协调与服务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流通领域各协会曾多次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并递交过情况反映材料。在2005年8月期间,由自治区工商局主持召开了首府商贸流通领域各行业企业代表、各行业协会代表、零售终端代表、有市政府领导、市贸发局、市工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一个听政座谈会。在会议期间,由市工商局经检大队负责人向各位领导和参会的各职能部门领导汇报了在多次调查取证商贸流通活动中出现的“商业欺诈行为”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举例说明。各行业企业代表也在发言中谈到了市场中出现的不公正、不公平和乱收费现象,同时也渴望政府职能部门能尽快制定首府商贸流通行业界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则出台。

    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也谈了几点意见:

    1、为了维护和稳定市场经济秩序,要求政府主管商贸流通的各职能部门进行市场调研,零供之间在购销中哪些费用该收?哪些费用不该收?请尽快拿出商贸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经济纠纷的解决办法;

    2、要求商贸流通各行业的企业要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国家对商贸活动中有关法律合法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也要求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作风;

    3、市政府领导的意见:为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稳定市场经济秩序,建议暂不要对相关卖场(指零售服务业)进行处罚。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从宏观上是一发展、二服务、三规范、四治理。

    为此,我们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市工商局部门前期做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取证工作就暂告搁浅……。但是我们并未气馁,为了行业内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们各行业协会、商会依然为会员企业认真的做了大量的协调与服务工作,其中:

    ①、在2005-2006年期间,向市政府递交报告,协调解决了会员企业在市内送货中厢式车辆禁行线路的通行证,保障了会员企业在市内向各大商场、超市配送货的业务。

    ②、多次协调解决了零售终端不按双方合同履行供货商的应付账款和每年中秋节摊牌月饼的各种沟通协调与媒体宣传;

    ③、由于2005年初“诺玛特超市”的商业欺诈给广大供应商企业造成了几千万的经济损失,在此期间,我会为部分供货商企业的诉讼执行案款多次与三级法院、三级人大和三级政法委开展了多次的协调沟通,最终追回了十几家会员企业已诉讼保全了“诺玛特超市”商业欺诈案中的诉讼执行案款达100多万,为会员企业减少了经济损失。

    ④、举办各种适合会员企业在发展中的经济论坛、培训讲座、参观展示、融资贷款及会员间的信息交流和组织会员涉外参展旅游考察等活动,丰富了会员企业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会员企业的经营理念,展示和推销了会员企业的经营产品;

    ⑤、2008年元月与乌市工商局配合协调解决了部分企业所经营内地厂家已办理QS标识,尚未加贴标识产品的下架等问题,确保了春节市场的商品供给,也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⑥、2008年5-6月间,与市政府、市商务局协调解决了部分经营调味料酒企业免予因“酒类管理条列中相关处罚”的决定(相关材料附后)。

    在这近5年多来,我们两会为广大会员企业做了大量的协调与服务,维护了会员企业的切身利益,也赢得了会员企业对协会的认可。

    第三、渴望政府给行业协会、商会放权:

    多年来,我们行业协会、商会做了很多为会员企业在发展中的协调与服务,但由于协会对企业没有约束力,企业加入协会是自愿、退会是自由,协会在开展会员企业的协调与服务中也遇到了很多尴尬和力不从心及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导致了很多未入会的企业对协会还抱有观望态度,使得各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与生存为一大难题……。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问题,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到位,各种规范总是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其执法力度也不够明确。为此,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在改革开放和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和职能作用,同时也要逐步的向各行业协会、商会放权,以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以上建议妥否,请自治区经贸委社团办领导审议。

新疆洗涤日用化妆品企业协会

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食品行业商会

                                                           办公室:张玉祥 

                                                             200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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